近日,北京市民冯长顺将姚明告上法庭,称因喜欢姚明而购买了其代言的汤臣倍健鱼油软胶囊产品,但使用后认为产品存在虚假宣传问题,而将药店和姚明一起告上了法庭。
但随后据媒体爆料,该市民冯长顺可能是故意“找茬”,原来冯某早在2012年购买了金额高达10万以上的汤臣倍健产品,以产品违反法律法规、起诉姚明和找媒体曝光为由,私下向汤臣倍健索要现金110万,因为未满足其需求,他后向哈尔滨法院起诉汤臣倍健、姚明,被法院驳回。本次起诉已经是他卷土重来二度起诉姚明。
有关媒体查阅,涉事汤臣倍健鱼油软胶囊产品瓶身标识和汤臣倍健官方网站上对该产品的介绍,适宜人群为血脂偏高者,与《国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批准内容相符。
事实上,汤臣倍健并不是第一个被冯长顺“盯”住的品牌。从新浪博客风云博主“问根”发表的文章中显示,近三年来,冯长顺此前还诉讼过哈尔滨对青烤鹅、索尼等多个品牌或者机构。内部人士透露,冯长顺“年收入可能超过百万。
近年来状告企业连带明星代言人的案例屡见不鲜。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资深人士刘祎表示,起诉知名企业连带明星代言人是特殊“消费者”的惯用手法,明星代言人容易引发公众关注,并给相关企业带来压力,部分企业就选择忍气吞声给钱了事。“虽然企业本身没有问题,但在舆论中难免会因争议遭受负面影响,所以企业往往会向这些“特殊消费者”妥协。”
知情人士表示,一些以牟利为目的的特殊消费者,往往会选择一些知名企业、上市公司以及有明星代言的企业,并利用媒体和网络进行扩散,通过给企业施压来达到商业目的。
“如果此原告曾经有过高额索赔行为,那么此次诉讼的性质可能改变,这不是一个普通消费者的消费维权,而很可能是一个有组织的勒索行为。”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资深人士刘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