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央行提出的金融消费者?;しǎ械娜巳衔獗硎鞠颜呷ㄒ姹;しㄖ卸杂诮鹑谙鸦疃斜蕹つ暗牡胤?,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应当说消费者权益?;しㄖ泄娑ǖ男矶嗵蹩睿芏嘁懈径疾恢?可见当中对于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的保护,都做得不够。所以我认为当前最重要的任务,不仅在于对金融消费者权益?;しǖ男薅?,更在于要大张旗鼓地让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间管理公司认真学习消费者权益?;し?。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二十八条中讲到了证券、保险等所有金融产品、服务提供者的风险解释义务,也就意味着立法者已经认为金融消费者就属于消费者;金融产品与服务就是消法需要保护的产品与服务。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央行另起炉灶,摆脱消费者权益?;しㄖ贫┙鹑谙颜弑;しㄆ涫凳遣幻髦堑?。但是央行制订方案去引导如何落实消费者权益?;しǖ墓娑?,则是可行的。
所以当前最大的问题,并不是制订新的法律来填补消费者权益?;しㄖ械穆┒?mdash;—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本身是没有漏洞的,而在贯彻与执行。
例如银行收取短信费、在信用卡刷卡消费当中存在被盗刷的现象,在消费者没有责任的情况下仍让消费者承担责任;这些行为其实都违反了消费者权益?;しǖ幕驹?,也违反了合同法。这体现出我国金融消费现状的以下几个问题:第一,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得不到尊重,金融机构的披露义务没有实施到位;第二,金融消费者的选择权受到限制;第三,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受到侵害。
其实金融界存在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乱象,在消费者权益?;しㄖ卸寄苷业较喙靥趵?,但是在金融界里存在一种“白马非马论”,使金融消费者和普通消费者被区分开来,所以央行再次强调消费者权益?;しǖ墓岢故凳魅芬幌履男┬形遣槐辉市淼?mdash;—短信费不能收,小额管理费也不能收,这些都是可行的。
而现在导致金融消费者维权困难的最大原因,并不是消费者权益?;しㄖ写嬖诹λ患暗牟糠?,归根结底还是金融机构缺乏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深刻理解。就拿新成立的金融消费者?;ぞ掷此?,他们所宣称的职责是加大对金融消费者的宣传教育,但我个人认为他们的职责不在于教育消费者,而应当教育侵害消费者的银行和金融机构,并且大胆处罚银行。目前为止金融消费者?;ぞ值降状ΨA硕嗌僖谢?、处理了多少投诉,都是有目共睹的。
当前对金融市场监管乏力的状况,并不是制订一套新的法规、成立一个新的机构就能解决的。关键还在于不打折扣的贯彻与执行。
目前为止金融消费者?;ぞ值降状ΨA硕嗌僖谢?、又处理了多少投诉,大家都是看在眼里的。还是希望这些监管部门真抓实干,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所提出的“接地气”精神,把握消费者维权的需求。一是处罚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金融机构,二是加大对金融机构和金融从业人员的教育力度,三是及时发布金融消费警示。
这些都是金融消费者的切实需求,有关部门应该先去扎扎实实地解决这些需求,落实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利。而不是去制订一套新的金融消费者?;し?。
难道制订不出来就不?;ち寺?